校内各单位如需开办网站,所在OA里提交申请:审批中心-->行政部常用审批表单-->《教育网域名及IP地址申请登记表》。
按照学校管理规定,所有开办的网站只允许使用学校域名和IP,不得将没有备案的域名(包含有备案但备案主体不是学校)映射指向学校IP,也不得以学校名义(校内单位名义)在校外开办网站或将服务器托管在校外,校内各单位开办的网站均需运行在学校网站群平台上。
所申请的域名或IP地址不允许有BBS及留言板,如确有需要,需向网络信息中心备案,并且需有专人对内容进行审核,审核后才允许显示内容,网站负责人对其审核的内容负责。
开办单位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,确保信息安全,网络信息中心对开办的系统及应用进行漏洞扫描检测,对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应用将关停。
业务咨询:0756-3683703